宜章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公(白)决字[2025]第0726号

  被处罚人周*,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郴州市宜章县白石*******,现住郴州市宜章县白石*******。
  现查明: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初,周×利用手机浏览网站中下载了一款名叫“银河娱乐城”的赌博APP,并在APP内以银河六合彩的方式赌博,赌博投注为每次30元至50元,因在“银河娱乐城”APP里面提现赌资到自己银行卡时被冻结,就来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以上事实有1、违法人的陈述和申辩;2、赌博APP截图;3、赌博APP下注记录;4、提现记录;等证据证实。
  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周*罚款贰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宜章县支行缴纳罚款贰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