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公(城)决字[2025]第0724号

  被处罚单位:宜章融****,地址:,法定代表人:彭***
  现查明:2025年5月31日,吕xx入住宜章xxxx大酒店8720号房间,宜章xxxx大酒店只登记吕xx信息。并且酒店未及时登记来访客人信息以及未落实治安巡查制度,导致未成年人曾xx与吕xx入住宜章xxxx大酒店8720号房间,酒店并未如实登记曾xx入住信息。
  以上事实有1、酒店入住登记本;2、证人证言;3、酒店营业执照等证据证实。
  根据《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26条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