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公(南)决字[2025]第0683号
被处罚人黄*,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临武县南强*******,现住湖南省临武县南强*******。
现查明:2025年2月黄×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叫“问鼎娱乐”的赌博APP并注册账号绑定自己的工商银行卡(卡号:6222031911004425083),2025年5月黄×往APP内充值1000元后开始在APP内玩一个叫“麻将胡了”的赌博游戏,黄×在游戏中赌博获利后将赌资1850元先后提现到工商银行卡内。
以上事实有黄×的供述与辩解;黄×的银行流水;黄×的手机赌博APP截图等证据证实。
因黄某在本案中有违法所碍18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临武县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临武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武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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