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祁东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祁公(刑)决字[2025]第0530号
被处罚人文**,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风石*******,现住祁东县风石堰镇杉*******。
现查明:2025年1月至2月期间,违法行为人文XX在祁东县XX镇XX酒店内一楼包厢内参与斗牛赌博2次,每次下注20元至30元, 文XX参与赌博共计赢了12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同案人员陈述、辨认笔录、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主动投案并退还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文**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商银行祁东县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祁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