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棋)决字[2025]第0867号
被处罚人刘**,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棋梓*******,现住湖南省湘乡市棋梓*******。
现查明:自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份期间, 刘XX利用手机微信下注到上线陈XX处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单注购买金额从30元到数百元,刘xx报码给上线陈XX购买地下六合彩赌博累计金额达4193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等等证据证实。
刘**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输赢金额四千余元,情节严重;案发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壹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缴纳罚款壹仟圆整;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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