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辰公(安)决字[2025]第0189号
被处罚人江**,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辰溪县安坪*******,现住湖南省辰溪县安坪*******。
现查明:2025年4-7月份期间,违法行为人江**先后多次窜至辰溪县安坪镇石马湾一栋房屋门口水泥坪中赌场内,以“填平子”的方式参与聚众赌博,共计输7000余元。其中,7月4日江**以闲家的方式进行下注赌博,每笔下注金额为20到30元不等。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案人员陈述、到案经过、户籍证明、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江**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辰溪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辰溪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辰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