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宋)决字[2025]第1654号
被处罚单位:邵东市****,地址:,法定代表人:罗***
现查明:罗XX自2023年3月29日开始经营位于邵东市宋家塘街道XX路与XX路交叉口邵东××××××××××××(招牌名:XXXXKTV),2025年7月1日晚上23时许,邵东市公安局民警在邵东××××××××××××检查时,发现该歌舞厅有女性提供营利性陪侍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女性陪侍人员询问笔录、法人代表询问笔录、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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