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赵**,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临湘市云湖*******,现住湖南省临湘市云湖*******。
现查明: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谭××等人以盈利为目的,创建群聊为“拼多多”及在APP“闲逸斗地主”上创建俱乐部等提供个赌客进行赌资结算及打牌场所,并且邀集赌客到其微信群聊中进行赌博。犯罪嫌疑人谭××等人通过邀集赌客高××、喻×、沈×等人到微信群聊“拼多多”进行以打麻将、字牌的方式进行赌博。微信群内的群成员通过依靠“闲逸斗地主”手机软件平台,在平台开通名为“拼多多”的俱乐部共群内赌客进行赌博,赌博方式为长沙麻将、红中麻将、字牌等方式,对局人数为两人(即一对一),平台记分,微信群内进行结算,结算方式拼多多群内长沙麻将20元钱一分,字牌30元钱一分,结算方式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进行转账,犯罪嫌疑人谭××等人在微信群内收取房费,房费为每次对局(8小局)净赢分达20分以上的收取10元钱,由赢得一方出房费,犯罪嫌疑人谭××在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期间通过在“拼多多”微信群内收取房费共计获利38040元左右,涉及赌资数百万元。其中赵××被闾×邀请,在“拼多多”微信群内以打长沙麻将、字牌的方式进行赌博,吴××被闾××邀请,在“旺旺大礼包”微信群内以打长沙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以上事实有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 违法行为人询问笔录 赌博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赵**主动投案自首,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可从轻处罚。因赵**赌博单注金额高达270元,适用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处罚。综上所述,对赵**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赵**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临湘市公安局缴纳罚款壹仟圆整;由临湘市公安局送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湘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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