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公(金)决字[2025]第0917号
被处罚人陈**,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县金称市镇金*******,现住邵阳县金称市镇金*******。
现查明:2022年5月22日,陈X聘在手机开元棋牌网站上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之后将钱提现到自己的中国建设银行导致该卡被冻结。经查该卡涉及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30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与申辩、银行卡交易记录、到案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陈**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依法应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陈**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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