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双公(治)决字[2025]第0596号
被处罚人张**,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市双清区渡头*******,现住双清区渡头桥镇群*******。
现查明:2025年6月11日9时许,张XX在小X便利店找到该店老板罗XX,想在其店里拿三条硬和天下和一条软和天下(一条860元,总计3440元)去广X派出所拉关系,如果成功了就会付3440元给罗XX,如果没有成功就将这四条烟退还给罗XX,罗XX把三条硬和天下和一条软和天下给了张XX之后,当天张XX便将这四条烟拿到加X便利店以780元一条价格总计3120元将三条硬和天下和一条软和天下卖给加X便利店的老板曾XX,张XX以送礼为由诈骗罗XX3440元。经审讯,张XX对其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接报案登记、询问笔录、证人笔录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行政拘留十日。
履行方式:由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送湖南省邵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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