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桂公(城)决字[2025]第0597号
被处罚人徐**,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桂阳县鹿峰*******,现住桂阳县盐行街
现查明:2025年5月至今,违法行为人徐XX使用自己名下邮政银行卡(卡号:622XXXX630000978038)作为支付提现账户在手机上“澳门美高梅”APP上一款名叫“糖果派对”的游戏进行赌博,下注1元到10元不等,徐XX赌博时充值7601元提现5600元,赌博共计输2001元;在赌博期间2025年6月19日徐XX在赌博平台提现赌资时收到一笔受害人刘XX(卡号:6221XXXX30000978038)的被诈骗资金1400元,现徐XX已将该笔涉诈资金退还至受害人处。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2.赌博平台记录;3.银行交易记录;4.返还受害人涉案资金凭证;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徐**案发后主动退还涉案资金1400元,主动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徐**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桂阳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桂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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