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望公(高)决字[2025]第0680号

  被处罚人袁**,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长沙市望城区高塘*******,现住长沙市望城区新康*******。
  现查明:2024年11月份以来,违法行为人袁××明知参与地下六合彩属于违法行为,为赚取非法利益,在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通过刘××辉、张××下注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累计下注金额10万余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符××的陈述和申辩、犯罪嫌疑人张××的供述和辩解、微信账单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袁**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袁**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商银行望城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送湖南省长沙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