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鼎公(蒿)决字[2025]第0575号

  被处罚人罗**,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现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
  现查明: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违法行为人罗**在鼎城区蒿子港镇振兴街自己家中多次收取谭亚琳、刘复安、李学兵、陈松柏等人购买地下六合彩的码单累计金额至少6万元,并上报给其上线微信名叫“发财”的男子,其行为涉嫌赌博罪,为聚众赌博提供条件。
  以上事实有犯罪嫌疑人讯问材料、参赌人员的询问材料、微信账单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罗**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送湖南省常德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