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道县公安局(东)不决字[2025]第0020号

  违法行为人周**,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道县白马渡*******,现住:道县西班牙小区。
  现查明2025年3月份至4月16日期间,在道县文庭花园“东芊名烟名酒行”内,违法行为人周**先后六次利用店铺老板吴明兰设置的老虎机上分进行赌博,以每1块钱购买1个币,每个币10分最低可押1分起步的方式上分参赌,共输122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证人证言、赌博机鉴定意见书、扣押物品清单、书证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周草青情节特别轻微,且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现决定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