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公(石)决字[2025]第0526号

  被处罚人金**,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石门县雁池*******,现住石门县雁池乡横断*******。
  现查明: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违法行为人金XX每天晚9点20分之前通过微信向微信好友陈XX(昵称朋友)转账多次购买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每晚9点30分地下六合彩开奖后,根据每天地下六合彩中奖的数字对照陈XX微信上购买的数字确认是否中奖,中奖后由陈XX发放相对应的奖金,根据陈XX与金XX之间的微信转账记录,金XX累计买码7977元,累计中奖6085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供述、微信流水、微信账号截图。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金**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石门县公安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