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双公(五)决字[2025]第0273号

  被处罚人蒋**,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双牌县五里*******,现住湖南省双牌县五里*******。
  现查明:2025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许,在双牌县五里牌镇某某村蒋某某家,蒋某某见蒋某某家没有人的情况下,蒋某某独自一人到蒋某某家后院偷了一只家鸡。
  以上事实有蒋某某的询问笔录、蒋某某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及监控截图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蒋**行政拘留五日。因违法行为人蒋**已满七十周岁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双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