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祁公(忠)决字[2025]第0616号

  被处罚人毛**,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祁阳市大忠*******,现住湖南省祁阳市大忠*******。
  现查明:2025年6月初至6月19日期间,违法行为人毛**在某网络赌博APP内与他人以一种“麻将胡了”的赌博方式进行赌博,每把下注几十块钱不等,一局的输赢几十元到数百元,毛**在该网络赌博APP内每天进行赌博,每天输赢数百元。赢钱后违法行为人毛**就在APP内申请将账户余额提现。其中,其名下的农业银行卡在6月17日和6月18日分别收到两笔转账,为颜建豪的2000元与王伯贤的2700元,经核实这两笔资金均为诈骗案件涉诈资金。其中,颜建豪的2000元资金转入其卡内后被毛**转入支付宝,后通过支付宝再次充值到网赌APP内,王伯贤2700元账户目前被冻结在毛**农业银行卡内。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银行卡交易明细、调取证据材料、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毛**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祁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