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冷公(冷)决字[2025]第0379号

  被处罚单位:冷水江****,地址:,法定代表人:康***
  现查明:冷水江****于2025年3月28日,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未如实登记访客身份信息。
  以上事实有住宿旅客询问笔录、酒店工作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