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泉)决字[2025]第0829号
被处罚人熊**,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中沙*******,现住湖南省湘乡市中沙*******。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熊xx从2025年6月7日至今,多次通过其微信报单的方式在周xx手中投注“地下六合彩”19期进行赌博,赌博金额5950元,非法盈利6234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熊**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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