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治)决字[2025]第0827号

  被处罚人王*,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望春*******,现住湖南省湘乡市东山*******。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王*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微信下注的方式,在王锋处购买“地下六合彩”,共计下单金额11440元。另经查证违法行为人王*长期购买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 王*通过微信下单的方式在王锋处多次购买地下六合彩,其中王*共计支付120524元赌资给王锋,王锋共计支付142155元赌资给王*。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员王*、王锋、刘岳的陈述及辩解、微信转账记录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王*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