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公(官)决字[2025]第0331号

  被处罚人李**,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安乡县安凝*******,现住湖南省安乡县安凝*******。
  现查明:2025年6月29日13时许,李××伙同覃××、金××在安乡县深柳镇保提社区××××一楼××厅内用字牌打“偎麻雀”的方式进行赌博,全场输赢3600余元。
  以上事实有李××本人陈述、同案人陈述、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证据保全决定书及清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安乡县公安局送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