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耒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耒公(五)决字[2025]第1092号

  被处罚人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耒阳市马水*******,现住湖南省耒阳市马水*******。
  现查明:2025年6月23日9时许,违法行为人李*在网上赌博平台“征途国际”APP中以三个数学大小(三组数字,每组由0-9,10个数字组成,每次开三个数字,如果三个数字之和大于14就为“大”,否则反之)的方式进行赌博,单注10元至100元不等,全场输赢600元。
  以上事实有上述违法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手机截图、充值记录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华融湘江银行耒阳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衡阳市耒阳市公安局送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耒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