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翻)决字[2025]第0825号
被处罚人龙**,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潭县石潭*******,现住湖南省湘潭县石潭*******。
现查明: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龙**在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云门商城安置区租住处通过微信在易浪处购买地下六合彩参与赌博,每次购买金额几十元不等,累计购买地下六合彩涉赌资金14736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供述和辩解、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交易明细等证据证实。
龙**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龙**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龙**行政拘留七日。
履行方式: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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