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红)决字[2025]第1575号
被处罚人邓**,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市大禾*******,现住湖南省邵东市大禾*******。
现查明:2025年06月29日12时许,邓**前段时间在尹春平开的麻将馆内打麻将输了钱,怀疑有人出千,二人在麻将馆发生口角纠纷,邓**用手掐住尹春平的脖子将其摔倒在地上。案发后,二人未能达成调解。
以上事实有以上违法事实有:受害人尹春平笔录;邓**交待材料;尹春平受伤照片;调解未果协议书等为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邓**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邵东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邵东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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