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翻)决字[2025]第0824号
被处罚人陈*,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昆仑*******,现住湖南省湘乡市昆仑*******。
现查明:2025年4月1日至今,陈*在湘乡市昆仑桥街道金南村8组其家中通过微信在易浪处购买地下六合彩参与赌博,每次购买金额几十元不等,累计购买地下六合彩涉赌资金27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
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参与地下六合彩的赌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陈*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陈*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银行账号:582058025401)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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