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龙)决字[2025]第0826号

  被处罚人徐*,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东郊*******,现住湖南省湘乡市东郊*******。
  现查明:2024年1月1日至今,徐X在湘乡市东郊乡XX村其家中通过微信在易X处购买地下六合彩参与赌博,每次购买金额几十元不等,累计购买地下六合彩涉赌资金3493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
  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参与地下六合彩的赌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徐*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徐*行政拘留七日。
  履行方式: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