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宋)决字[2025]第1570号
被处罚人张**,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市黑田*******,现住邵东市黑田铺镇双*******。
现查明:自2025年6月20日起,张××在邵东市北岭路旭日家园对面的霸王牛肉米粉店摆放四台麻将机,现查明,2025年6月28日18时许,黄××、柴××、张××、邓××四人在张××所开的麻将馆内通过打5元底注的“红中”麻将进行赌博,黄××、柴××、张××、邓××四人每人交30元共计120元的“台费”给张××,张××提供中饭。晚饭、水果及矿泉水给打牌的人。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同案供述、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东市收费中心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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