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慈公(象)决字[2025]第0465号
被处罚人唐**,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慈利县江垭*******,现住湖南省慈利县江垭*******。
现查明:2025年06月27日22时许,杜×锋、易×菊、唐×岸、李×林四人在慈利县火车站“××烧烤”旁巷子一私房内,利用麻将采用单注最低三十元的方式打红中麻将进行赌博。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杜×锋、易×菊、唐×岸、李×林的陈述与辩解、扣押清单、现场照片、抓获材料、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2025年04月27日,唐**因赌博被慈利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唐**行政拘留五日。
收缴赌资160元
履行方式:由慈利县公安局送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慈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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