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公(穿)决字[2025]第0625号

  被处罚人康**,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现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
  现查明:根据武陵区检察院“常武检刑行意【2025】20号”《检查意见书》意见,现查清违法嫌疑人康××违法行为如下:2023年11月4日,因TT星创网赌平台资金问题,违法嫌疑人康××的下线来康××位于新×××栋×单元××××的家里打砸,康××报案,经现场处警发现康××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已刑事另案处理)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至11月期间,康××成为TT星创亚洲顶级娱乐武陵区代理之后,积极招揽赌客,为赌博提供条件,接受孙×、贺××、高×、胡××、贺××、段××、刘××等7人投注赌资69214元,经审查,康××对自己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检查意见书,相关证据等证据证实。
  违法嫌疑人康**主动到案,认罪认罚,主动上交投注赌资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康**行政拘留五日。因违法嫌疑人康**因代理“TT星创”网赌平台涉嫌开设赌场罪,已执行刑事拘留16天,行政拘留5日予以折抵不予执行。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或武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