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慈公(零)决字[2025]第0455号
被处罚人卓**,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慈利县金慈*******,现住湖南省慈利县金慈*******。
现查明:2025年06月26日22时许,卓××、唐××、王××、卓××、黎×五人在慈利县××街道×××街××酒行三楼房间内,以单注10元,30元封顶,采用摸三个麻将相加(含8个红中、红中算10点)比点子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辩解、现场照片、扣押赌具赌资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卓**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慈利县公安局送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慈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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