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红)决字[2025]第1541号
被处罚人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市牛马*******,现住湖南省邵东市牛马*******。
现查明:2025年6月份初,邵东市兴东路1××-1××号××便利店经营者王××在他人承诺20元/天报酬后,答应在店内设置赌博打烟机(二机位)一台,2025年6月24日下午13时许,谢××在店内扫码50元上分后使用店内的赌博机进行赌博,输8元;2025年6月26日上午9时许,刘××在店内扫码30元上分后使用店内的赌博机进行赌博,尚未结算被公安民警查获;2025年6月26日上午9时许,赵××在店内支付王××20元现金上分后使用店内的赌博机进行赌博,输2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供述、同案人交代、现场照片、扣押清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行政拘留二日。
履行方式:由邵东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邵东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二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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