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鼎公(斗)决字[2025]第0555号

  被处罚人周**,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现住常德市鼎城区玉霞*******。
  现查明:2025年6月,周**在鼎城区玉霞街道玉花楼农贸市场店面里,多次通过微信向代慧下注“地下六合彩”,每期下注金额在一百元以上。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陈述、同案人陈述、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
  违法人周**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周**行政拘留十日。
  履行方式:由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送湖南省常德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