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公(白)决字[2025]第0387号
被处罚人向**,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衡东县白莲*******,现住湖南省衡东县白莲*******。
现查明:2025年6月25日上午10时许,违法行为人罗X伙同罗X、陈XX、刘X(在逃)等人在衡东县XX镇XX村7组村民李XX家用扑克牌以“斗牛”方式进行赌博,50元一庄,闲家最低下注10元,向XX、曾XX在旁打“飞鸟”,全场输赢2000余元。当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罗X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以上事实有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罗X、罗X、陈XX、向XX、曾XX等人的陈述与申辩,现场照片,现场查获的赌资及赌博工具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单注金额三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违法行为人向**主动交代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向**罚款叁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湖南银行衡东县支行缴纳罚款叁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