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公(白)决字[2025]第0391号

  被处罚人李**,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衡东县白莲*******,现住湖南省衡东县白莲*******。
  现查明:2025年6月25日上午10时许,违法行为人罗×伙同罗×、陈×秋、刘×(在逃)等人在衡东县白莲镇×村7组村民李×平家用扑克牌以“斗牛”方式进行赌博,50元一庄,闲家最低下注10元,向×云、曾×民在旁打“飞鸟”,李×平从中收取台费50元,全场输赢2000余元。当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罗×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罗×、罗×、陈×秋、向×云、曾×民等人的陈述与申辩,现场照片,现场查获的赌资及赌博工具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送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