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公(宜)决字[2025]第0436号

  被处罚单位:常宁市****,地址:,法定代表人:刘***
  现查明:2025年5月14日常宁市XXXX会所为顾客提供营利性陪侍服务,提供颜X、吕XX、夏X、王XX四名女子陪刘X、童XX、罗X等人唱歌、喝酒,常宁市XXXX会所多次为提供营利性陪侍服务提供条件。
  以上事实有刘XX、王X的陈述,颜X、吕XX、夏X、王XX、刘X、童XX、罗X、廖X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