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岳县公(柏)决字[2025]第0388号
被处罚单位:柏祥镇****,地址:,法定代表人:黄***
现查明:2025年6月25日09时许,柏祥派出所民警对柏祥镇****进行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监督检查,发现柏祥镇中心学下存在以下6个问题:1、专职安保人员配备不足;2、值班室防爆器材配备不齐;3、反恐应急预案不规范且未正式行文;4、未开展反恐防范知识培训;5、反恐经费应纳入年初经费预算;6、未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 柏祥派出所于2025年6月25日对柏祥镇****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以上事实有证人游X鹏、朱X的陈述;2、柏祥镇****单位法人证书;3、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告知书;4、岳阳县防范恐怖袭击重点单位督导检查表、登记表;5、岳阳县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告知单;6、现场检查照片;7、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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