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陈)决字[2025]第0637号
被处罚人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新邵县陈家*******,现住湖南省新邵县陈家*******。
现查明:2025年6月24日,违法行为人刘**在新邵县陈家坊镇鸿运棋牌娱乐室与参赌人员唐琼、周金莲、陈佩云采用“红中飞”麻将玩法进行赌博活动,底注金额为10元,每把输赢至少60元,并且胡牌可以抓码翻倍,每把输赢最多达500余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刘**的供述和辩解、同案人员的供述、现场照片、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新邵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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