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溆公(水)决字[2025]第0470号

  被处罚人奉**,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溆浦县三江*******,现住湖南省溆浦县三江*******。
  现查明:2022年2月至2023年11月份期间,违法人奉XX在湖南省溆浦县通过手机微信陆陆续续收取刘XX、陆XX等人的澳门六合彩码单,收到码单后,奉XX将码单上报给上线庄家曾祥发。经统计,奉XX赌博资金流水达12万余元,从中获利6300元钱。2025年5月9日,奉XX主动投案。案发后,奉XX上缴违法所得6300元。2025年6月20日溆浦县人民检察院对奉XX作出不起诉决定。同年6月23日溆浦县人民检察院对我局下达需对奉XX进行行政处罚的检查意见书。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奉XX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微信交易流水记录、户籍资料、到案情况说明、不起诉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证实。
  因奉**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奉**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奉**行政拘留十日。
  履行方式:由溆浦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溆浦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