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鄢**,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新宁县飞仙桥乡五*******,现住新宁县飞仙桥乡五*******。
现查明:2023年10月22日至2025年4月15日,违法行为人鄢X艳通过微信报单的方式,断断续续在李X青手里购买了22期新澳门六合彩赌博,鄢X艳每期主要购买新澳门六合彩特码、平特一肖中,以及新澳门六合彩连肖、二中二、软碰。每期购买的金额1000多元钱,每期均是在晚上九点半之前,将所购买的六合彩赌博的生肖或数字,用微信报给李X青。开奖后,鄢X艳再与李X青进行六合彩赌博核对,核对清楚后,再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鄢X艳共在李X青手里购买了22期六合彩赌博金额2万多元,其中鄢X艳购买六合彩赌博中了15000元钱。
以上事实有认定上述违法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鄢X艳的陈述与申解;2、鄢X艳与李X青购买六合彩赌博转账记录;3、鄢X艳与李X青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于鄢**2025年6月20日主动到新宁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第(四)项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鄢**减轻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对鄢**的违法所得15000元钱予以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鄢**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新宁县工商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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