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公(站前)决字[2025]第0621号
被处罚人刘**,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安化县小淹*******,现住湖南省安化县小淹*******。
现查明:2025年3月至6月期间,刘xx在常德市武陵区xxx家中操作手机在一款名为“澳门新葡京280.com”软件中,以买码的方式进行赌博,通过自己本人的支付宝和中国工商银行卡在赌博软件上充值提现,共充值1505元,提现1900元,获利395元。
以上事实有刘**陈述、赌博软件充值提现记录、交易流水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市高山街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或武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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