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公(罗)决字[2025]第0887号
被处罚人周**,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县岩口铺镇水*******,现住邵阳县岩口铺镇水*******。
现查明:2024年下半年至今,邵阳县岩口镇水花村村民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多次在手机微信上向他人非法购买六合彩进行赌博,单个数字或生肖下注金额在5元、10元左右不等。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与申辩、同案人陈述、微信交易记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周**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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