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金)决字[2025]第0766号

  被处罚人成*,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东山*******,现住湖南省湘乡市东山*******。
  现查明:2025年1月开始,违法行为人成×为他人购买地下六合彩的赌博提供条件,成×接受下线刘:liu大顺、微笑人生、铁爷、捡哥等人码单和赌资,并将码单和赌资发给上线“囍财”和陈×,以从中抽取佣金的方式获利,成*抽取平码佣金为百分之三,抽取特码佣金百分之五,2025年6月23日,成×使用自己的微信接受刘:liu大顺、微笑人生、铁爷、捡哥等人投注的地下六合彩码单共20064元,并将码单通过微信发送给其上线“囍财”和陈×。2025年6月22日,成*在陈剑处单笔投注500元平码,结果输了,成*参与地下六合彩输了6000-70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书证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2500。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缴纳罚款贰仟伍佰圆整;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