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虞)决字[2025]第0764号
被处罚人沈*,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东郊*******,现住湖南省湘乡市东郊*******。
现查明:2024年12月份至2025年6月份期间,违法行为人沈*为赚钱,自己购买地下六合彩的同时接受他人下注,帮助他人购买地下六合彩,其中沈*自己下注金额共计1万余元,未获利,收取他人下注金额共计约47万余元,其非法获利3万余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微信交易流水、微信截图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沈*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4000。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缴纳罚款肆仟圆整;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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