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棋)决字[2025]第0760号

  被处罚人陈**,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泉塘*******,现住湖南省湘乡市泉塘*******。
  现查明:从2025年3月份开始,陈XX在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XX村出租房内,利用手机微信从下线“我只在乎你”等人处接单后报码报码给上线“1888”等人处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查明接单报码累计金额8万余元,陈XX从中抽水获利4000元,其中2025年6月23日接单报码12218元,实际收取金额5947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接单报码单据、微信转账记录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或者为“赌球”“扳砣子”等方式的赌博提供条件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582058025401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