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冷公(布)决字[2025]第0359号

  被处罚人扶**,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冷水江市布*******,现住布溪资江煤矿家属*******。
  现查明:2025年1月29日至今,违法行为人扶XZX在冷水江市布溪办事处河西居委会XX家属区内2栋3号门面经营的XX商行内将两台捕鱼赌博机放在店内供他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50000余元。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扶**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冷水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冷水江市公安局送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