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鼎公(红)决字[2025]第0543号

  被处罚人胡*,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现住石公桥镇丁家垸村*******。
  现查明:2025年6月12日下午3时许,胡X在鼎城区XXXXX北大门XXX活动室以2.5元“窝窝鸟”红中转转麻将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参赌人员共计36人,全场输赢不少于3600元。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照片、户籍信息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胡*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