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公(东)决字[2025]第0698号
被处罚单位:邵阳市****,地址:大祥区红星社区潮*******,法定代表人:刘***
现查明:红星社区潮唱国际存在有偿陪侍、提供聊天记录账单按照小时收费情况。
以上事实有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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