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城公(西)决字[2025]第0259号

  被处罚人伍**,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城步苗族自治县西*******,现住城步苗族自治县西*******。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伍XX自2024年6月20日开始,多次在其儿子伍XX购买地下六合彩买码赌博,每次下注金额在3到15元不等。
  以上事实有证人证言、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伍**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