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冷公(渣)决字[2025]第0357号
被处罚人周**,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冷水江市渣*******,现住湖南省冷水江市渣*******。
现查明:2025年03月至05月期间,违法行为人周**在冷水江市利用其手机在“彩票”app上多次参与“捕鱼”赌博游戏、“六合彩”赌博,经统计周**在平台上累计充值10000余元,提现9045元,其中提现2000元到其妹妹名下的建设银行卡,剩余资金全部存入周**虚拟币账户中。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受害人笔录、手机聊天记录等书证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朱小龙系主动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周**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贰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冷水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罚款贰佰圆整;由冷水江市公安局送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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