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公(新)决字[2025]第1046号
被处罚人彭**,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长沙市开福区朝阳*******,现住长沙市开福区朝阳*******。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彭×钰从2023年开始,长期在“开源棋牌”APP上进行网络赌博,现查明其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名下交通银行卡转给盛×强工商银行卡(卡号: ××)3000元至“开源棋牌”APP进行赌博,2025年3月26日15时,提现由翟×雨转入的3820元赌资至名下交通银行卡。
以上事实有彭×钰的陈述、受害人的陈述、银行交易明细、到案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彭**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彭**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送湖南省长沙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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